完善國家賠償程序的構想.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38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我國1994年制定的國家賠償法設置的國家賠償程序為行政決定模式。隨著社會經濟發(fā)展和人民權利意識的提高,這種行政決定模式已受到了嚴重挑戰(zhàn),修改國家賠償現(xiàn)行運作模式已勢在必行。2010年4月29日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對國家賠償程序作了七個方面的改動,體現(xiàn)了國家賠償程序保護民生、維護民權的立法宗旨:第一,取消違法確認的前置程序,拓寬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shù)穆窂?第二,增加協(xié)商程序,在妥善解決糾紛

2、和化解矛盾的同時,減少申訴、上訪,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效統(tǒng)一;第三,增加舉證責任和聽證質證的規(guī)定,明確責任主體,使賠償請求人和賠償機關能夠充分發(fā)表意見,增強國家賠償案件審理的透明度;第四,明確賠償決定的送達時限,使國家賠償案件程序更加規(guī)范;第五,完善賠償案件的復議條件,暢通賠償請求人的維權渠道;第六,設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案件的期限,以審理期限規(guī)范賠償案件的審理;第七,增加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生效決定的申訴復查、審判監(jiān)督、檢察

3、監(jiān)督的規(guī)定,通過設定賠償案件的法律監(jiān)督,進一步加強賠償案件審理的公正性。此外,該修改決定還增加了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為賠償請求人出具收到申請的憑證,并對申請書進行初審和補幣告知的義務等。以上修改對我國落實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國家賠償程序正不斷向司法程序轉變,并逐步實現(xiàn)司法終局裁判原則。
  在立法過程中,雖然理論界和實務界建議將非刑事司法賠償單獨設置一章,增加必要的程序性內容規(guī)定,并將刑事賠償和非刑事賠償概括

4、設置為司法賠償,但本次國家賠償法修改并未采納該建議。新修改的國家賠償法只有在第三十八條對非刑事司法賠償程序作出規(guī)定,這就必然導致我國司法賠償程序尤其是非刑事司法賠償程序的制度性缺失。本次修改的國家賠償法,取消了違法確認前置程序,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請國家賠償不需要賠償義務機關先行確認職權行為違法,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一并行使司法審查確認權和司法賠償決定權,這一修改有效解決了“賠償難”的瓶頸問題。國家賠償案件不再是簡單的“算賬程序”

5、,而是一個完整的侵權責任案件,它既包括對主體、侵權行為、因果關系、歸責原則等問題的審查,也包括對賠償方式、賠償范圍及賠償數(shù)額的審查。雖然修改后的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了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處理賠償請求,必要時,還可以向相關單位和人員調查情況及收集證據(jù)。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對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存有爭議的,賠償委員會可以聽取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對損害事實及因果關系的陳述和申辯,并可以進行質證。但在實踐中尚未形成一套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wǎng)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