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法律制度研究.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55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在我國偏遠、貧困、人口稀少的農村地區(qū),銀行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金融空洞化問題十分突出,農民因就近尋求金融服務渠道有限,“取款難”與“借款難”現象普遍。如今在全球許多國家尤其是一些發(fā)展中國家,越來越多的銀行和非銀行商業(yè)機構正在嘗試使用代理人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以擴大對邊遠地區(qū)的金融覆蓋。對許多貧困地區(qū)居民來說,這種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比長途跋涉去銀行網點要便捷有效?,F在,農村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在我國也開始萌芽,2012年4月,郵政儲蓄銀

2、行和農村信用社在浙江麗水試點,推行由“一臺 POS機、一臺驗鈔機、一個保險箱、幾個賬本”構成的“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正是農村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的有益探索。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是一個比較新的領域,在世界范圍內,因各國政治體制、經濟、地理、人口、發(fā)展現狀、金融體系的性質以及法律和監(jiān)管傳統方面存在差異,至今尚未總結出關于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的普遍性原則。同樣,我國對農村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法律制度地研究也剛起步,很多問題仍在探索中。
  筆者設想,將

3、我國的農村銀行業(yè)務代理經營分為銀行主導模式和非銀行主導模式。銀行主導模式中,存在一個資質健全、接受審慎監(jiān)管的金融機構(通常是一個銀行)作為主導,負責開發(fā)金融產品和服務,之后通過零售代理點將這些金融服務提供給客戶。非銀行主導模式中,銀行并不是直接參與主體,與客戶接觸的是一個非銀行商業(yè)機構(目前以電信運營商為主),以移動電話網絡運營商的零售代理點作為客戶服務聯系點,通過操作與電話卡捆綁在一起的電子貨幣賬戶來完成基本金融服務項目。代理人的類型

4、設定為兩類:一種是自然人代理人,由自然人充當;一種是單位代理人,由非自然人實體充當。單位代理人的業(yè)務范圍要比自然人代理人的業(yè)務范圍廣并且因經營模式不同而有所差別。申請成為代理人的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實體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條件。代理人在確定的業(yè)務范圍和代理權限內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在這個過程中代理人行為產生的后果由銀行和非銀行商業(yè)機構承擔,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時除外: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給客戶造成損失、代理人的行為違法、客戶明知代理人超越權限仍與之交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