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相關法律條文資料匯總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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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 1 3,第四天相關法律條文資料匯總,,,,保險是資產保全的有效方式《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合理避稅,指定受益人,實現財富代際增值。《合同法》等VS構建家庭財務防火墻:規(guī)避企業(yè)合伙人風險,不受債權債務影響?!缎禄橐龇ā稸S提供個人經濟保障:應對家庭危機,保障經濟安全。,著名的美國科學家、政治家、文學家 本杰明.富萊克林曾說過一段很幽默的笑話: 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

2、稅收,還有一件事比死亡和稅收之類還不幸的,那就是死亡和稅收的結合產物——遺產稅。,《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4,兩個案例: 2003年12月7日,臺灣英業(yè)達集團的副董事長溫世仁因突發(fā)腦中風不幸去世,享年55歲。由于生前未做任何節(jié)稅規(guī)劃,溫世仁去世時其名下的海內外財產160億新臺幣,因此遺產稅高達40億新臺幣,一舉創(chuàng)下臺灣遺產稅繳納金額的最高紀錄。“溫先生的夫人差不多瘋了?!薄 《c此相對的是,2004年9月14日去世的

3、臺灣首富蔡萬霖,卻僅僅繳納了1億多元新臺幣的遺產稅。據《福布斯》報道,蔡萬霖的財產高達1564億元新臺幣,按照臺灣現行50%的遺產稅率來算,蔡家后人本應繳納的遺產稅為782億元新臺幣。然而在蔡萬霖去世之時,人們才發(fā)現,其名下財產僅有3億元新臺幣。原因即在于,蔡萬霖生前早已通過各種途徑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中最主要的:蔡萬霖家族是以壽險和信托業(yè)務起家而蔡萬霖生前曾一舉購買了數十億元的巨額壽險保單,以達到合法的節(jié)稅、規(guī)避遺產

4、稅的目的。,《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5,法律條例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第一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死亡 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的全部 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征收遺產稅。第二條 本條例規(guī)定應征收遺產稅的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 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fā)生的贈與財產第五條 下列各項不計入應

5、征稅遺產總額: (四)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遺產稅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6,中國遺產稅草案---,稅 如果有500萬的遺產,請先繳現金125萬! 如果有1000萬的遺產,請先繳現金325萬! 如果有3000萬的遺產,請先繳現金1325萬!如果有5000萬的遺產,請先繳現金2325萬! 現金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征遺產稅稅額==應征稅遺產凈額

6、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法定繼承人 指定受益人,《遺產稅法草案》第五條第(四)項指出下列各項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四)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二者在性質上有著根本區(qū)別。前者源自法律的規(guī)定,后者則來自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遺產,需繳納遺產稅,并在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承擔償還被保險人生前所欠債務的責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險金,無須繳納遺產稅,也無須償還被保險人所欠債務。,PK,

7、《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五)保險賠款,《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遺產稅》VS資產順利傳承,美國安然公司;2002年破產;2000年2月肯尼思.萊購買了37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破產清算了公司的所有資產,但這些保險受法律保護,債權人卻無法以此為由起訴肯尼思.萊。,人壽保險不受債權債務影響,《合同法》等VS構建家庭財務防火墻,,,《合伙企業(yè)法》第三十九條:合伙企業(yè)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

8、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yè)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同法》七十三條: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行使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若干問題解釋12條: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yǎng)關系、贍養(yǎng)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9、人身保險金屬于專屬債權,即在債務人破產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通過要求債務人退保其人壽保單而追索債務,企業(yè),家庭,保險,法律條例解析,《合同法》等VS構建家庭財務防火墻,《合同法》等VS構建家庭財務防火墻,1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10、 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在本報告中簡稱新婚姻法。,新婚姻法正式實施,《新婚姻法》VS提供個人經濟保障,,,,14,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xù)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處理。第七條:父母給婚后子女買房屋屬個人財產: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

11、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

12、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房產歸屬是新婚姻法的核心,《新婚姻法》VS提供個人經濟保障,15,誰家父母買房,房子就歸誰婚前個人按揭的房,離婚時歸個人婚后一起還貸的,離婚時按比例補償丈夫送老婆房子,未過戶前可反悔,新婚姻法的簡單解釋,《新婚姻法》VS提供個人經濟保障,新《婚姻法》一石激起千層浪——關于“房子”,婚前個

13、人按揭買的房, 離婚時歸個人,新婚姻法一出,老公變房東,誰首付,離婚后房子歸誰,新《婚姻法》一石激起千層浪——關于“房子”,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新《婚姻法》一石激起千層浪——關于“房子”,我的屬于我,你的永遠與我無關……,共同財產被一方出售, 另一方很難追回,新《婚姻法》一石激起千層浪——關于“票子”,,夫舉債想讓妻一起還,拿證據來——夫妻一方主張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

14、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的,舉債一方應證明所負債務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 老公也可以向老婆借錢,不過離婚時這筆賬是要算清楚,"還一半"。,夫妻共有的錢和個人的錢分得更清楚了,新《婚姻法》一石激起千層浪——關于“小三”,,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

15、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y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yī)療費用的。,,給“小三”的分手費,老婆有權要回來——“小三” 日子不好過了,老婆大人看好家,“小三”就只能自認倒霉了損害賠償只適用于無過錯方——你沒錯法律支持你。夫妻雙方都有過錯,人民法院對任何一方當事人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均不予支持。,給“小三”的分手費,老婆有權要回來,,加名是解決短期房

16、子危機的快捷方法,21,名下無房大有人在1998年以前,國家福利分房,誰單位分的,寫誰的名字1998年至2006,經濟適用房,具備資格的基礎上,抽中誰寫誰的名字2006年至今,房價急速攀升,誰有貸款資格,寫誰的名字這三條,全職太太占哪條呢?,如何解決房子危機呢——加名在婚前或者婚后男方父母單方出錢購房的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保障權益,暫時解決不安全感。這真的就解決問題了嗎:男方是否愿意給全職太太加名,會不會引起家庭矛盾呢

17、?如果男方父母也要求把名字加入房產證,那全職太太還剩下幾份呢?,加名或許能解決暫時的房子危機,可未來全職太太的利益并沒有保障!,《新婚姻法》VS提供個人經濟保障,,保險是解決中期經濟危機的理智選擇,22,傳統(tǒng)壽險保單不是共同財產,可以成為個人的經濟保障。,投保,在家庭出現危機的時候,可以為全職太太提供經濟保障。在家庭幸福的時候,也是保障全家人經濟安全的重要工具!對我們來說,這就是一次失不再來的銷售良機!,《新婚姻法》VS提供

18、個人經濟保障,,一、人壽保單不納入破產債權《公司法》二、受益保險金不用于抵債《合同法》三、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保險法》四、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保險法》五、不需要納稅且不能隨意質押《稅法》六、人壽保險公司不得破產解散《保險法》七、受益保險金不納入遺產稅征收范圍《遺產稅草案》,保險——全球公認的財產保全優(yōu)選方案,時代的產物 歷史的機會,保監(jiān)會發(fā)文叫停:保監(jiān)會日前下發(fā)《關于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

19、通知》,要求兩全保險的生存保險金首次給付不得早于保單生效后3年、保險期間不得少于5年。如果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保險公司須在2012年前修改并重新備案。按此規(guī)定,市場上23家保險公司超過60款的快返型分紅險產品即將面臨停售。這意味著眼下當紅的“快返型分紅險”將面臨“下崗”。為了迎合投保人希望快速見到收益的心理,保險公司不得不縮短生存金領取年限以占領市場,使得快速返還型保險大行其道。監(jiān)管層擔心該種產品在銷售時會進行概念上的誤導,讓保險產品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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